宜祭祀:祭拜祖先、神灵。
宜沐浴:洗澡、净身。
宜破屋:拆除旧屋。
宜坏垣:拆毁围墙。
宜馀事勿取:除了黄历上注明宜做的事之外,其余事情不宜进行。
忌嫁娶:男女缔结婚姻、举行婚礼的吉日。
忌入宅:搬入新居并正式入住。
忌上梁:房屋建到大梁时举行仪式。
忌出行:外出旅游、出差、远行的日子。
忌安葬:埋葬逝者、入土为安。
1957年10月23日 是公历一年中的第 296 天, 星期三。 这一天的农历日期是 一九五七年九月初一, 生肖属 鸡,星座为 天秤。
1957年10月23日 的节日包括:万圣节前夜、重阳节。
1957年10月23日 的四柱八字为: 丁酉 庚戌 戊辰 壬子。 年柱纳音为 山下火,日柱纳音为 大林木。